(2016)鄂0606执29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5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徐林与湖北上好便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终结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林,湖北上好便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606执295号申请执行人:徐林,湖北恩施市人。被执行人:湖北上好便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法定代表人:黄玉兰,上好便利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徐林与湖北上好便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6月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6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第四百六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鄂0606民初501号案件的执行。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二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大波执行员 韩胜利执行员 陈 琳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书记员 曾 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