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107民初108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曾凡忠与重庆西铝机械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凡忠,重庆西铝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07民初10884号原告:曾凡忠,男,汉族,1963年7月11日出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被告:重庆西铝机械锻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长安峡口仓库,注册号:500107000032238。法定代表人:曾仕财。原告曾凡忠诉被告重庆西铝机械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8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曾凡忠经本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曾凡忠撤诉处理。受理费5元,本院予以免收。代理审判员 秦小东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 记 员 殷 英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