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28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蒙文玲与王德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2830号申请执行人:蒙文玲,女,汉族,1979年3月12日出生,住天津市蓟县。被执行人:王德旗,男,汉族,1969年7月20日出生,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建国大街北侧沽上江南城12-1-1003。本院受理蒙文玲与王德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初5037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胡广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