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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2执28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蒙文玲与王德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2830号申请执行人:蒙文玲,女,汉族,1979年3月12日出生,住天津市蓟县。被执行人:王德旗,男,汉族,1969年7月20日出生,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建国大街北侧沽上江南城12-1-1003。本院受理蒙文玲与王德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初5037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胡广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