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82执23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8-09-07
案件名称
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2310号申请执行人: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东莞市恒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恒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82民初1055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东莞市恒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被执行人东莞市恒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相关责任。特此说明。慈溪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