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执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磊若软件公司(Rhino Software Inc)申请执行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磊若软件公司,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执174号申请执行人:磊若软件公司(RhinoSoftware,Inc)。被执行人: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磊若软件公司(RhinoSoftware,Inc)申请执行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债权为26736元。本院依法立案后,已向被执行人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另一被执行人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实现债权400元,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彦超审判员 杜 虎审判员 遆 鹏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XX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