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70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李紫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703号李紫隆:申请执行人天津津滨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11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