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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7执7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8-01-01

案件名称

谷其民申请执行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等3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7执747号谷其民申请执行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等3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14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34240元。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