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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93执保12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黄金强与丁建新、陈维丽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22号申请保全人:黄金强,男,满族,1975年2月11日生,住长春市高新区。被保全人:丁建新,男,汉族,1975年5月20日生,住长春市高新区。被保全人:陈维丽,女,汉族,1979年3月3日生,住长春市高新区。关于申请保全人黄金强与被保全人丁建新、陈维丽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527-1号,办案人为唐虹梅。保全案件于2017年8月1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8月3日开始执行保全,查封被保全人丁建新名下房屋一套,2017年8月4日查封担保人张秀玉名下房屋一套。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贾凯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