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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3执恢170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陈兆均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702号申请执行人陈兆均根据(2014)台天商初字第0183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周锋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周锋已向申请执行人陈兆均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0100元及利息,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