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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24执17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冯利杰与杨雨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陵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陵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陵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4执175号冯利杰、杨雨露:冯利杰与杨雨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同意以40000元执行和解,冯利杰放弃4000元债权。案件受理费400元,申请执行费560元,由冯利杰负担。本院已于2017年8月4日将该款转给冯利杰。至此,冯利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晋0524民初17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