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24执17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冯利杰与杨雨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陵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陵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陵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4执175号冯利杰、杨雨露:冯利杰与杨雨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同意以40000元执行和解,冯利杰放弃4000元债权。案件受理费400元,申请执行费560元,由冯利杰负担。本院已于2017年8月4日将该款转给冯利杰。至此,冯利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晋0524民初17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