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301执9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赵超群与金鹏、王金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一审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92号申请执行人:赵超群,男,1981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第三师四十五团。被执行人:金鹏,男,1970年4月10出生,汉族,现住喀什市。被执行人:王金华,女,出生日期不祥,汉族,现住喀什市。申请执行人赵超群与被执行人金鹏、王金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代理审判员 李双波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 记 员 聂栋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