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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执44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本院刑庭移送钱虹蕾、李懿峰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440号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被执行人钱虹蕾,男,汉族,1981年10月11日出生。被执行人李懿峰,男,汉族,1987年10月9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3月22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的罚金执行一案,被执行人钱虹蕾、李懿峰于2017年8月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辉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刘浩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