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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727执1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陈泉汝与被执行人陈泉秀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泉秀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6)豫1727执1号之一被拘留人陈泉秀,男,1990年4月20日出生。本院在执行陈泉汝与韩计功抚养权纠纷一案中,被拘留人陈泉秀以暴力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拘留人陈泉秀拘留15日。拘留执行时间为: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8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