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802刑初21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牟科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戡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元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戡,牟科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