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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802刑初21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牟科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戡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元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戡,牟科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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