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82执恢77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王衍京、仇恩格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衍京,仇恩格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2执恢770号申请执行人王衍京被执行人仇恩格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衍京与被执行人仇恩格债权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庭外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2016)鲁0282民初993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春波审判员 张 涛审判员 胡志喜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周新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