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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302民初17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原告张某诉被告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甘0302民初1754号原告:张某,男,汉族,住本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被告:张某,女,汉族,住本区。原告张某诉被告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孙荣涛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乔傲川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