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05刑初13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张蒲东盗窃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5刑初1347号被告人张蒲东盗窃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0日作出(2017)京0105刑初1347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三页第五至六行“自2016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6日止”,现更正为“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5日止”。审判员 丁 旭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王向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