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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06执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4

公开日期: 2018-07-15

案件名称

中国华融���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宁波瑞普思德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宁波瑞普思德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鼎能物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凯亿轴承有限公司,郑忠义,方小苹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206执94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法定代表人史杰文。被执行人宁波瑞普���德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组织机构代码:55453561-3。法定代表人郑忠义。被执行人宁波鼎能物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金锚路666号,组织机构代码:66557321-7。法定代表人沈华利。被执行人宁波凯亿轴承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开发区青青路668号,组织机构代码:69507321-3。法定代表人黄长钱。被执行人郑忠义,男,1974年8月23日出生,住宁波市。被执行人方小苹,女,1974年8月13日出生,住宁波市。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瑞普思德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鼎能物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凯亿轴承有限公司、郑忠义、方小苹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申请执���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206民初30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01月0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宁波瑞普思德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鼎能物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凯亿轴承有限公司、郑忠义、方小苹给付27902451.29元及相应利息,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处置了被执行人方小苹名下房地产后,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执行款16198021.69元。另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车辆、房产、银行存款、股权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要求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认为,本院已依法处置了被执行人方小苹名下房地产,并经依法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浙0206执9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陈旗民审 判 员 曹得胜审 判 员 赵 涛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代书记员 任瑞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