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06民初7991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杨平钰与成都紫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平钰,成都紫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06民初7991号原告:杨平钰,女,1984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江油市。委托诉讼代理人:XX,男,1982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系杨平钰之夫。被告:成都紫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法定代表人:吉庆峰,职务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平钰诉被告成都紫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杨平钰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秦溱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高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