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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21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邱建增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111号公诉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邱建增,男,1950年4月11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现无固定住所,户籍在天津市河北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执行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7)津0105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因自动履行而执行完毕,现予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武静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莫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