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1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邱建增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111号公诉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邱建增,男,1950年4月11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现无固定住所,户籍在天津市河北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执行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7)津0105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因自动履行而执行完毕,现予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武静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莫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