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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执14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8-09-22

案件名称

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1410号申请执行人: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浙江宝石轴承有限公司、宁波步锐杰电器有限公司、徐和清、蔡荷花申请执行人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宝石轴承有限公司、宁波步锐杰电器有限公司、徐和清、蔡荷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82民初1248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3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宝石轴承有限公司、宁波步锐杰电器有限公司、徐和清、蔡荷花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1410号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