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10执恢7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8-03-01
案件名称
葛锦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10执恢796号申请执行人:葛锦秀,女,1969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宏河嘉园**幢*单元***室。被执行人:杭州格阑登集成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149号。法定代表人:胡秋芬。申请执行人葛锦秀与被执行人杭州格阑登集成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杭州格阑登集成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院(2012)杭余塘商初字1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附联系方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曹云法,0571-89188050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