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81民特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黄某与许某某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黄某,许某某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全文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云0181民特13号申请人:黄某,男,1962年10月27日生,汉族,云南省安宁市人,住云南省安宁市。被申请人许某某申请人黄某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黄某称,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许某某系母子关系。被申请人许某某于2010年12月4日下午在安宁市某某小区附近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超过四年之久。故特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许某某死亡。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许某某,女,1934年11月8日生,汉族,云南省安宁市人,原住云南省安宁市某某小区。系申请人黄某的母亲。2010年12月4日,许某某离开安宁市某某小区2幢1单元502号住所,至今下落不明已满四年。2010年12月4日,许某某的家属到安宁市连然派出所报案失踪。2016年5月13日,连然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被申请人许某某至今下落不明。申请人黄某申请宣告许某某失踪后,本院于2016年8月25日在云南法制报上发出寻找许某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1年,现已届满,许某某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申请人黄某请求宣告许某某死亡,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宣告许某某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章亚洲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周子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