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高法刑申365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汪金成、汪成军、汪成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通知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最高法刑申365号汪金成、汪成军、汪成福:你因拒不执行判决一案,不服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1999)岚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陕西省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安中刑终字第54号刑事判决、(1999)安中刑监字第3号驳回刑事申诉通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陕刑监字第37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