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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高法刑申365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汪金成、汪成军、汪成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通知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最高法刑申365号汪金成、汪成军、汪成福:你因拒不执行判决一案,不服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1999)岚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陕西省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安中刑终字第54号刑事判决、(1999)安中刑监字第3号驳回刑事申诉通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陕刑监字第37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