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403民初20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与赵小倩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九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赵小倩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赣04**民初2096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住所地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2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859300401K。负责人:龚明,行长。委托代理人:吕梦诗,江西支点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执业证号13604201611482196。委托代理人:刘小莉,系该银行员工,特别授权。被告:赵小倩,女,汉族,1980年2月11日出生,住庐山市。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与被告赵小倩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银行的委托代理人吕梦诗、刘小莉、被告赵小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银行诉称:2015年2月10日,被告因需向原告申请办理信用卡金融业务,原告应被告之需发放信用卡给被告,双方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明确约定了利息和滞纳金收取方式。被告办理信用卡后多次持卡消费、透支,截止至2017年3月8日,卡号为62×××12结欠本金、利息等共计26487.28元,经原告多次追要该款,被告均未能归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追回欠款,原告只有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19195.59元、利息2204.40元、滞纳金5087.29元(暂计至2017年3月8日),合计26487.28元,并按日万分之五承担至其还清全部信用卡欠款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中国银行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了如下证据:1、原告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被告主体身份;2、《信用卡申请表》、《信用卡领用合约》一份,证明原告与被告建立了信用卡金融业务合��关系,其中对于信用卡的消费、透支,利息及滞纳金进行了明确约定;3、全量逾期表、客服系统账单截屏、交易明细单一份,证明被告卡号“62×××12”的信用卡截至2017年3月8日拖欠原告透支款总额26487.28元(其中本金19195.59元,利息2204.40元,滞纳金5087.29元)。被告赵小倩辩称:欠钱肯定要偿还,但利息和滞纳金过高,不合理,希望法院组织原告与被告调解,被告会分期将欠款本金归还。被告赵小倩未向法庭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0日,被告因需向原告申请办理信用卡金融业务,信用卡透支额度为15000元,临时透支额度为20500元,原告应被告之需发放信用卡给被告,双方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明确约定了利息和滞纳金收取方式。被告办理信用卡后多次持卡消费、透支,截止至2017年3月8日,卡号为62×××12的信用卡结欠��金、利息等共计26487.28元。经原告多次追要该款,被告均未能归还,故原告诉来我院。本院认为,被告在原告处办理卡号为62×××12的信用卡后,双方建立起信贷合同关系。被告持卡消费、透支后应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原告提出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19195.59元、利息2204.40元、滞纳金5087.29元(暂计至2017年3月8日),合计26487.28元,并按日万分之五承担至其还清全部信用卡欠款之日止的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双方的约定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信贷合同中对利息和滞纳金作了明确约定,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故被告提出利息和滞纳金过高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小倩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返还欠款本金19195.59元、利息2204.40元、滞纳金5087.29元(至2017年3月8日),合计26487.28元,并支付自2017年3月9日起至还清信用卡欠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2元,由被告赵小倩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夏 晖审 判 员 姚 成 龙人民陪审员 陈 亚 鸣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周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