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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25执2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程龙果、樊芳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程龙果,樊芳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325执230号申请执行人: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程龙果、樊芳芳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程龙果、樊芳芳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1325执23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梁万欣审判员  张莹莹审判员  汪 戈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王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