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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24执2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张双叶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陵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陵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4执232号张双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张双叶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313.0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313.09元,。本院已于2017年8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双叶(申请执行人)。至此,张双叶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晋0524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赵亮书记员  荆磊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