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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802民初8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原告尤成发与被告陈广平、马迎春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尤成发,陈广平,马迎春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802民初8162号原告:尤成发。被告:陈广平。被告:马迎春。本院于2017年7月31日受理了原告尤成发与被告陈广平、马迎春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本案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马存兴审 判 员  高 强人民陪审员  乔志明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强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