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802民初8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原告尤成发与被告陈广平、马迎春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尤成发,陈广平,马迎春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802民初8162号原告:尤成发。被告:陈广平。被告:马迎春。本院于2017年7月31日受理了原告尤成发与被告陈广平、马迎春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本案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马存兴审 判 员 高 强人民陪审员 乔志明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强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