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26执304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赵烈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26执3046号申请执行人赵烈荣与被执行人胡雪琴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浙0226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08月16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17)浙0226执304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