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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93执保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吉林省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吉林双佳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嘉仁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王爱国等抵押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31号申请保全人:吉林省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住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999号。法定代表人:刘丽英,董事长。被保全人:吉林双佳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双辽市辽东街。法定代表人:王爱国,总经理。被保全人:吉林嘉仁花生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茅山分场。法定代表人:王东娜,总经理。被保全人:王爱国,男,1969年11月19日生,汉族,住所地吉林省梨树县。被保全人:张晶睿,女,1969年11月23日生,汉族,住所地吉林省梨树县。被保全人:王东楠,女,1984年2月27日生,汉族,住所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被保全人:李恒,男,1984年7月28日生,汉族,住所地长春市朝阳区。被保全人:王爱民,男,1957年8月28日生,汉族,住所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被保全人:徐秀静,女,1958年9月27日生,汉族,住所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吉林双佳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嘉仁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王爱国、张晶睿、王东楠、李恒、王爱民、徐秀静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589号,办案人为郭鹏飞。保全案件于2017年8月14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8月24轮候查封申请保全人吉林省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名下房屋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查封被保全人吉林双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十套,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止。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贾凯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