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83执1890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乔增福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83执1890号之一本院于2018年8月28日对乔增福申请执行郑州和顺酒店有限公司、柳华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豫0183执1890号执行裁定书,文字中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执行裁定书第一页第十七行“张天池”现补正为“柳华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耀强审判员 李圣洁审判员 胡新朝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樊苏杭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