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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83执1890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乔增福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83执1890号之一本院于2018年8月28日对乔增福申请执行郑州和顺酒店有限公司、柳华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豫0183执1890号执行裁定书,文字中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执行裁定书第一页第十七行“张天池”现补正为“柳华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耀强审判员  李圣洁审判员  胡新朝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樊苏杭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