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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23民特8号

裁判日期: 2017-08-31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原国利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鲁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鲁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423民特8号申请人原国利、河南宏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国利、河南宏文置业有限公司撤回申请。审判员  王炳阳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邢雅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