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3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王甜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317号被执行人:王甜,女,1999年4月17日出生,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被执行人王甜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徐 冰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时金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