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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3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王甜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317号被执行人:王甜,女,1999年4月17日出生,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被执行人王甜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徐 冰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时金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