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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7执恢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99号(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代杰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99号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代杰: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代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868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10000元,于2017年8月30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莫文召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孙伟鸿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