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11执1050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唐华平、黄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211执1050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株洲市天元区。法定代表人何联兵,该社理事长。被执行人唐华平,女,汉族。被执行人黄军,男,汉族。我院于2016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唐华平、黄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8月30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周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