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陕0112执144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张慧平与周宪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1446号张慧平:申请执行人张慧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未民初字第02518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周宪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5)未民初字第0251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月××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