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1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魏娜刘蒋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1454号魏娜、刘蒋:原告魏娜与被告刘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107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145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来旺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焦文婧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