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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4执1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魏娜刘蒋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1454号魏娜、刘蒋:原告魏娜与被告刘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107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145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来旺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焦文婧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