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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582执1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赵天宝、杨军、杨蕾与北京世知同人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天宝,杨军,杨蕾,北京世知同人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582执117号申请执行人赵天宝,男,1944年1月19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杨军,男,1971年8月3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杨蕾,女,1969年4月22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北京世知同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8号。本院在赵天宝、杨军、杨蕾与北京世知同人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撤回了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582民初172号民事调解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姜 勇审判员 卫锦利审判员 刘江龙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周 梦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