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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执550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陈哲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执550号陈哲菲、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哲菲申请执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8184元汇至本院。上述执行款己转入陈哲菲向本院提供的银行帐户。本次执行中,陈哲菲共受偿8184元。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缴纳执行费与其他系列案件一并收取。致此,陈哲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宁商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项下的执行内容己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