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115执2918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殷成将与被执行人刘德祥、朱邦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15执291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殷成将与被执行人刘德祥、朱邦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德祥、朱邦霞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刘德祥、朱邦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