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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执24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8-09-22

案件名称

龚建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2407号龚建鑫:芦建治:申请执行人龚建鑫与芦建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6)慈民一初字第0232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龚建新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5月02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9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2407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承办人:陈明旭电话:6391****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