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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3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金美尼玛申请青海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332号申请执行人:金美尼玛被执行人:青海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本院执行的金美尼玛申请青海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将位于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的不动产进行了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高振武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祁宝贵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