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闽0304执2001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8-03-15

案件名称

傅晓青与黄建红民间借贷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莆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闽0304执2001号本院在执行傅晓青与黄建红民间借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黄建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黄建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执行员 林 帅执行员 刘国宾执行员 李亮德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林 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