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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刑初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8-09-11

案件名称

朱平峰、王天雷等故意伤害罪张浩挺、梁洪江窝藏、包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平峰,王天雷,童武,张浩挺,梁洪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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