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刑初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8-09-11
案件名称
朱平峰、王天雷等故意伤害罪张浩挺、梁洪江窝藏、包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平峰,王天雷,童武,张浩挺,梁洪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