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12执1788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焦翠平与凤永青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1788号凤永青:申请执行人焦翠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4456号民事调解申请执行凤永青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7)陕0112民初4456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月××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