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21执8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李秋红与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嫩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嫩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秋红,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121执813号申请执行人李秋红,女,1965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嫩江县。被执行人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住所地黑龙江省嫩江县。被执行人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嫩江县。本院在执行李秋红申请执行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此案已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嫩江县人民法院(2016)黑1121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铁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梁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