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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21执8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李秋红与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嫩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嫩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秋红,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121执813号申请执行人李秋红,女,1965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嫩江县。被执行人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住所地黑龙江省嫩江县。被执行人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嫩江县。本院在执行李秋红申请执行嫩江县黎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正大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此案已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嫩江县人民法院(2016)黑1121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铁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梁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