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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116民初2703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黄某1与黄某2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1,黄某2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116民初2703号原告黄某1,女,199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武汉市黄陂区人,住武汉市黄陂区。被告黄某2,男,1984年3月14日出生,汉族,武汉市黄陂区人,住武汉市黄陂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1诉被告黄某2离婚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熊浩海人民陪审员  黄 涛人民陪审员  刘勇雷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张芳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