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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7执恢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9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与杨映波、贺芳芳、袁光煌、唐之勇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9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杨映波、贺芳芳、袁光煌、唐之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与杨映波、贺芳芳、袁光煌、唐之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6)湘0527民初810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10000元,于2017年8月30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莫文召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孙伟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