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粤0823刑初442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王作港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遂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遂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作港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823刑初442号公诉机关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作港,绰号“老三”,男,1998年3月28日出生,汉族,广东省雷州市人,小学文化,住雷州市。因本案于2017年1月11日被羁押,同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遂溪县看守所。遂溪县人民检察院以遂检刑诉[2017]1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作港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志雄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作港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至8月,被告人王作港利用手机软件微信以“旺旺仔牛奶”的网名设立名称为“1中90”的微信群,并邀请网名为“哆啦A梦”、“正成公”、“杀千亿”(身份均不详)约25名网友加入该群。随后,被告人王作港通过由其坐庄,自定赌博规则,向微信群成员发红包并由微信群成员抢红包的方式接受投注及兑奖的方式进行赌博。2017年1月11日凌晨,公安民警接群众举报后,在遂溪县辖区内抓获被告人王作港,并缴获用于作案的一台黑色IPHONE7手机。经核算,涉案赌资合计为人民币215753.80元。以上事实,被告人王作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立案决定书;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搜查笔录;辨认笔录;扣押清单;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微信数据及图片记录;资金情况记录;归案情况说明;被告人王作港的供述、常住人口信息全项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作港无视国家法律,利用移动通讯终端组织、接受他人投注,赌资累计为人民币215753.80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作港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作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王作港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之间量刑的建议,与其罪责相适应,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作港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扣押作案工具黑色IPHONE7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林文英人民陪审员  杨究第人民陪审员  卜 永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吴美虹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