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902执188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谢映芳诉益阳兴隆变速箱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益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902执188号关于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与被执行人益阳兴隆变速箱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湘0902民初101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益阳兴隆变速箱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于2017年6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本院认为,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2016)湘0902民初101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2016)湘0902民初101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审 判 员  崔益沙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代理书记员  朱博强 来自: